来源:市场建设司 类型:摘编 分类:政策
2023-07-12 10:30
北京
(一)减征“六税两费”
【政策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京财税〔2022〕721号)
【实施日期】
2022年1月1日
【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二)中小企业“首次贷款”补贴
【政策内容】
对在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登记的、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的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逾期或展期不予补贴。
【政策依据】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
【实施日期】
2023年3月31日
(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
【政策内容】
对2023年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京开展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及融资再担保机构在京开展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给予费率补贴。
【政策依据】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
【实施日期】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