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商办建函〔2024〕122号),经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形成了《拟发布的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93673
传真:010-85093680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