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公告
2005-07-29 09:46  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七部门《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商建发[2004]309号)精神,北京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面的清理工作,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查阅了政策法规文件16000多件, 未发现与《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第303号令)相违背的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
                                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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