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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
【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
【实施日期】
2022年6月15日
【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二)扶持返乡人员创业
【政策内容】
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
【实施日期】
2022年6月15日
【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三)《金融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若干措施》
【政策内容】
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提出健全融资助企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提升“五进”数字化水平,建立民营制造业、中小微服务业企业融资“白名单”等举措,不断优化金融供需对接质效,到2023年底,“五进”走访一级活跃度市场主体覆盖面达100%。
强化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制度保障,对银行盲目“一刀切”抽贷断贷压贷行为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等,有效提升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得性。
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投放力度,力争2023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无还本续贷累放金额同比增长20%。
【政策依据】
《金融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若干措施》(皖金领〔2023〕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实施日期】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