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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征“六税两费”
【政策内容】
2022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适用范围,并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
【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22〕2号)
(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内容】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22〕2号)
(三)房屋租金减免
【政策内容】
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考虑予以支持。
【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22〕2号)
(四)防疫补贴
【政策内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批零住餐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批零住餐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22〕2号)
(五)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该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