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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一、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为品牌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商务主管部门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坚持把品牌建设作为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品牌培育、品牌推介、品牌消费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努力让中国的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让中国的品牌成为世界的财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品牌对供需结构升级的引领作用,积极适应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增加优质服务供给,促进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需要进一步提升品牌对贸易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打造“中国商品”品牌、“中国服务”品牌,提升品牌国内国际影响力,以品牌建设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为建立健全商务领域促进品牌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商务工作联通内外、贯通城乡、衔接产销优势对品牌建设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品牌发展对扩大内需战略实施和贸易强国加快建设的支撑作用,我们在广泛调研、充分吸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

二、请问《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工作任务?

答:《指导意见》围绕“四新”,即促进品牌新发展、提升商业新品质、拓展推广新渠道、丰富消费新场景四方面提出了12条工作任务。

在促进品牌新发展方面,通过推动商业与产业融合、品牌与文化融合创新,促进新消费品牌孵化培育、老字号守正创新,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

在提升商业新品质方面,加强对批发、零售、餐饮、家政、商务服务、仓储物流等行业和领域企业品牌建设的支持,壮大商业品牌企业队伍,提高商业服务品质,提升商业企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在拓展推广新渠道方面,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搭建首发首秀平台、促进品牌展销推广、扩大优质品牌进口等,畅通品牌国内国际推广渠道。

丰富消费新场景方面,通过提升品牌消费载体、打造品牌消费地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等,不断创新品牌消费场景,为品牌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三、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商务领域品牌工作?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商务部将以《指导意见》为统领,指导各地加强品牌建设,围绕重点任务打造工作亮点,形成“1+N”工作体系。

1,是指完善顶层设计。《指导意见》明确了商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搭建起了商务领域品牌工作的“四梁八柱”。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品牌发展需要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和支持制度,不断增强品牌对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N,是指多项重点举措。一是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创新城市。鼓励具备条件和意愿的城市制定新消费品牌创新城市培育建设方案,因地制宜建设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构建新消费品牌孵化生态圈。组织开展全国性试点。二是实施“城市有礼”行动。鼓励各地深化商旅文体科技融合,创建城市礼物公共品牌,开发系列受消费者欢迎的城市礼物,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品牌建设,丰富城市“必购必带”特色商品。三是加强商业企业品牌培育。加强对商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支持,鼓励商业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塑造品牌形象,依托重要展会平台宣传推广商业品牌企业。四是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对各地品牌工作的支持指导,发挥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对品牌国际化发展的服务作用,调动院校、贸促机构、协会、企业等各方力量,凝聚形成央地协同、内外联动、多方合作的商务领域品牌建设工作合力。五是建立目标和评价体系。建立商务领域促进品牌培育发展的目标和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商务领域品牌发展报告,加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推动《指导意见》实施,培育建设一批引领品牌发展新趋势、消费升级新赛道的新消费品牌创新城市,形成推广一批集成商业创新、文化创意、科技赋能的“必购必带”城市礼物,商业品牌企业知名度不断提高,“中国商品”品牌、“中国服务”品牌国内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品牌成为引领国内供需结构升级、增强贸易竞争优势的有力支撑,在促进扩大内需战略实施和贸易强国加快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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