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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成立的数字贸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材料的公示

为统筹推进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根据《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商务部拟组建数字贸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咨询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展览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电服务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外承包工程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机电出口产品绿色贸易标准化工作组。

现对拟组建的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有关书面材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1.传真:010-85093680;

2.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邮编:100731。

传真首页和信封上请注明“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公示意见”。

    附件1 数字贸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2 管理咨询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3 展览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4 家电服务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5 对外承包工程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6 境外经贸合作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7 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docx

附件8 机电出口产品绿色贸易行业标准化工作组委员初步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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