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内贸流通发展规划> 政策发布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内贸发展“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5年是全面完成《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商务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商务部发展规划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请结合《规划》实施情况,对《规划》进行总结、评价,对2016-2020年国内贸易发展进行预测性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一)《规划》实施以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目标实现进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意见。

(二)《规划》实施以来,促进国内贸易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规划》有关政策措施的评估意见。

(三)结合国内贸易相关行业和领域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对编制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评估意见要做到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当前与预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含电子版)报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联系人:市场建设司许涛、查金祥

电  话:010-85093058、85093676

传  真:010-85093680

邮  箱:fazhanguihuachu@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


推荐文章: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 邮编:100731
  • 电话:010-85093669
  • 传真:010-8509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