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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日前,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下,22个省(自治区)陆续完成示范县申报选拔工作,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下简称综合示范工作)进入实施阶段。综合示范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有关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地方因地制宜,探索电商精准扶贫的有效措施。工作体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2018年新增示范县260个,其中国家级贫困县238个(含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64个),欠发达革命老区县22个。截至目前,综合示范已累计支持示范县1016个,覆盖国家贫困县737个,占国家级贫困县总数的88.6%,其中支持深度贫困县137个。

二是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2018年综合示范工作引导地方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在农村产品供应链、人员培训和公共服务等政策安排上进行倾斜;以农村产品和服务上行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农村产品和服务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进程,提升贫困地区产销对接能力;把市场扶贫和信息扶贫结合起来,鼓励地方拿出管用措施,实事求是,突出精准,不片面追求帮扶数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要求,增强政策的适宜性,调动地方的主观能动性,给地方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创造空间。各省(自治区)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方案,自主选择示范县,围绕脱贫攻坚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示范县因地制宜,自主安排资金和项目,推动政策落地,发挥实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监督,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成绩,对工作较差的示范县扣减支持资金,并要求限期整改,把资金分配和使用效果结合起来,层层压实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工作文件中明确资金使用的“正负面清单”,允许地方统筹安排示范县闲置资金,用于奖励助推脱贫攻坚、促进产销对接等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示范县。

 

    附件: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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