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信息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的通知
2007-03-09 19:45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全面总结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统一部署2007年工作,商务部定于3月29-3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政策措施;
  (二)总结交流2006年各地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经验与做法,部署2007年工作;
  (三)表彰一批在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有突出业绩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试点企业;
  (四)讨论《“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意见》。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农村市场的负责同志1名及助手1名;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的代表;
  (三)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单位的代表;
  (四)部内相关司局及有关机构的代表。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3月29日-30日,会期2天。
  3月28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西湖大酒店(福州市湖滨路158号)。西湖大酒店电话总机:0591-87839888。
  四、会议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填写《2007年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情况摸底调查表》(见附件3)并带到会上,电子版发送到jsnongcunchu@mofcom.gov.cn。
  (二)请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4)于3月23日前分别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福建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请勿超员。
  (三)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代表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及会议其他费用由我部承担。企业代表及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联系人:李鹏,陈素红
  联系电话:010-85226389,85226388
  传真:010-65129092
  电子邮箱:jsnongcunchu@mofcom.gov.cn
  福建省经贸委:商业发展与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吕莎莎,陈秀英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13906933531
       0591-87817194,13665061093
  传真:0591-87801017


  附件:1.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部内相关司局及有关机构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3.2007年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情况摸底调查表
     4.参会人员回执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辽宁省千种商品踏雪走进万村千乡    2007-03-09 13:59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2007-03-07 09:02
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清算申请初审情况    2007-03-02 16:01
商务部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王和民署名文章:
“万村千乡”确实建成了“民心工程”
    2007-02-26 16:09
公安部 中央综治办 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召开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007-02-26 15:10
各地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清算报告报送情况    2007-02-25 15:38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    2007-02-25 14:29
关于对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与优秀试点企业进行公示的通告    2007-02-17 09:11
宁波市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实现乡镇连锁超市全覆盖    2007-02-16 18:10
王和民同志赴河南考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7-02-09 18: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