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集中监督销毁280辆报废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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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9 09:34 文章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12月27日下午,我局在天交解体厂召开全市集中监督销毁报废机动车现场会,对近期专项行动中追查到的报废车辆进行集中销毁,这其中包括客车、货车、农用三轮车等各类车型共计280辆。据了解,自11月20日开展清理报废车辆、逾期未检车、未注册登记车辆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监督销毁报废车辆1000余辆。
在监督销毁现场,随着我局张锁成副局长下达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集中监督销毁报废机动车开始"的一声命令,现场民警立即确认报废车辆,待确认无误后,现场解体开始, 大型的切割机和卷扬机将280辆各类报废机动车彻底解体。公安部交管局总工程师李江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华、我局长李建华、市商务局、工商局和市运输管理局有关领导参加了监督销毁现场会。
在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工作中,我局以提高机动车"三率"为突破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局行动,从11月20日开始,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报废车、逾期未检车、未注册登记车辆专项行动。
行动中,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完善告知制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群众广泛宣传车辆报废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注册登记制度和政策。利用室外交通电子显示屏,在主要街道、路口滚动播出标语,促使车主自觉、自愿办理报废注销、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手续,并讲明买卖报废车及其零配件拼装车会给行为人造成的法律后果,以及使用报废车、逾期未检车的危害性。同时,对即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每月采取邮寄告知书的形式,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并在《北京日报》和我局对外网站进行公告,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对经告知仍未按时办理的,每月强制进行注销处理,并在《北京日报》和我局对外网站发布强制注销和牌证作废公告。整治期间,共对5.7万辆机动车进行了公告。
二是加强路检路查。在全市开展了清理报废车、未登记车和未检车专项行动,组织路面值勤民警加大对违法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同时,在郊区各治超点、进京治安检查站、进京车辆办证处、高速路收费站,设立专门的检查站、点,严查报废车。如西城交通支队采取了"运动"和"定点"两种方式对问题车辆进行深入排查,成立排查小组,每个小组有四名民警,分成观察岗和拦截岗两个作战单位,观察岗利用车载无线查询设备对路面车辆进行甄别,一旦发现问题车辆立即通知前方民警进行拦截,做到决不放过一辆问题嫌疑车。
三是深入开展入户追查。各交通支、大队积极联合当地公安分县局,在区县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深入单位、社区、家庭、停车场、修理厂、农村,对报废车、未检车、无牌无证车进行追查,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如:西城交通支队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地址将指标从区安办系统分解到各个街道安委会,由各街道安委会分头进行追查。在追查中,各街道安委会发放自制的《逾期未检(报废)车辆通知单》,联合派出所通过人口信息网对人户分离的进行追查,对无法找到的单位联合工商局查询企业变更信息,同时充分发挥居委会的力量,上门投递《通知单》。东城交通支队则由宣传民警负责,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深入辖区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停车场,借助公安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的信息资料,捕捉、排查车辆线索,做到发现一辆、告知一辆,督促车主单位及个人及时办理车辆年检、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
四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将报废车信息纳入全市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数据库",在办理车辆牌证、检验和事故处理中严格核查比对,从各环节加大查处力度。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率、检验率、报废率明显提高。据统计,自11月20日整顿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警车2600余辆次,设置整顿小
组1500余个,动员社会力量1.6万余人次,在路面整顿中,查获报废车1231辆,入户追查报废车1017辆,其中已有1000余辆机动车在交管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另外,还查获逾期未检车4349辆、未注册登记车10470辆。
此次活动是整顿期间规模最大的一次监督销毁行动,为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上路,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严防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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