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内贸(综)字[2005]181号
各设区市内贸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目前还没有启动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设区市,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编制商业网点规划的设区市,要按照编制规范要求,提高商业网点编制质量,加快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度。已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设区市,要认真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工作。
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建设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