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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贯彻国办57号文件情况之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57号文并提出实施意见
2005-01-26 13:46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7号),并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0年该省建成10家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县以上城区农贸市场实施标准化改造达到一半以上,力争使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增幅高于城市。江西省在确定农村商品流通重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工作、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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