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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零供合作 促进扩大消费
――商务部部长助理房爱卿在“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拉动内需 促进消费”活动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9-08-27 13:43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单位发起的“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拉动内需 促进消费”活动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对这项活动的顺利启动表示热烈地祝贺!
  刚才听了几位代表的发言,很受启发。零供关系是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一项标志,是深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事关零售商和供应商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目前从总体看,零供关系发展良好,但也出现了一些“店大欺客”和“客大欺店”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得到解决。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零供关系是竞争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发展为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零售商和供应商是商品供应链的重要主体,分别承担着供应链不同环节相互关联的重要职能,这种合作的程度决定着供应链的发达程度,也就是供应链的增值能力。到这一阶段,市场竞争不是表现为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只有通过相互合作,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把蛋糕做大,实现零售商和供应商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零供关系也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影响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效益都将起到一定作用。当前,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搞好零供合作是扩大消费的重要手段。零供合作可以促使供应商有效使用零售商采集的消费信息,组织生产符合消费者需要的商品,不仅能实现即期消费,还可以把潜在需求变为即期消费,同时还可以创造新的需求。零供合作可以使零售商能够销售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的商品,增大不同种类的顾客群,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扩大消费。
  总之,零供双方要在博弈中发展,在发展中合作,在合作中壮大,在壮大中打造完善的现代的供应链。通过开展深层次、多角度、广范围的合作,互留合理的利润空间,携手将最好的产品、最优的服务,以最合理的价格奉献给消费者,从而实现零售商、供应商、消费者各方和谐共处,互利共赢。
  促进零供关系和谐发展,需要政府、协会、企业三方面的努力。零供企业要充分认识零供合作的重要性,增强诚信经营、风险共担、责任共负、互利共赢得理念。行业协会要开展行业自律,要不断完善零供关系自律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通过举办系列活动为零供双方搭建广泛交流和深入合作的平台,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践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平交易,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消费、安全消费、循环消费、个性消费”的良好消费环境。
  作为流通主管部门的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构建公平交易环境: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在总结《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的行政法规,促进零供交易合理、透明和可预见;二是推行公平交易合同范本。联合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推广《零供购销合同范本》,明确当事人之间公平、合理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是研究建立零售业风险预警机制。从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和资金用途等方面,确定零供关键业务点及风险防范指标体系,通过指标警示发现潜在风险,及时制止不稳定因素蔓延和风险发生;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统筹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分类监管,有效整治违规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教育,强化信用约束力,逐步建立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信用评价机制;五是引导和规范商业促销。广大零售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促销活动,对扩大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零供企业在促销活动中,要加强沟通,应避免一方强行将促销造成的损失全部转由对方承担,同时要坚决禁止虚假促销,保障促销场所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女士们,先生们: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单位联合向零供企业号召开展“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拉动内需 促进消费”活动非常有意义。我相信未来会有更多零供企业参与进来。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零供关系一定能够“水乳交融”。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市场环境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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