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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声明
2006-07-28 15:30  文章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国际直销公司,一贯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2005年4月,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政府批准的唯一一家直销试点企业,并于2006年2月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第一张直销经营许可证。本公司不仅致力于为中国女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更致力于为中国女性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 本公司已开发了完善的信息报备及披露系统,并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网,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cn.avon.com/pl,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和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二. 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实行单层次直销,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类传销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三. 本公司的直销员计酬制度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折扣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四. 本公司已建立了近6000家服务网点,遍布23个省、5个自治区及4个直辖市,并承诺对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严格自查分支机构、直销员行为,积极配合政府对我司直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五.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直销员可以在服务网点或者分支机构退货和换货。

  六. 本公司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作为一贯遵纪守法的良好企业公民,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高度的责任心,以合法、合理的运营模式协助中国政府规范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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