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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声明
2006-07-28 15:23  文章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实施后,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了《直销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并且交足了保证金。在此,我们还要郑重声明,如果能够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本公司一定坚持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团队计酬,保证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2、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严格自查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行为,保证直销员只在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坚决杜绝任何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监督分支机构和直销员的行为。

  3、遵守《直销管理条例》,不从事传销,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类传销行为,自觉接受工商部门与公安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4、公司承诺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严格规范服务网点的形象展示、产品展示、价格展示、售后服务等操作规程。

  5、公司承诺以直销形式销售的产品完全符合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第72号文件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要求。

  6、公司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披露直销经营信息,包括直销员信息、直销分支机构信息、产品信息、直销员计酬与奖励制度、退换货信息、售后服务、推销合同、培训员信息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确保及时完整地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备相关信息,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网址为
http://www.apollo.com.cn。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将坚持永续经营原则,诚信第一、规范运作,接受各界的监督,按照法律要求开展直销经营。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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