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
主页
>
恢复地震灾区商业网点
> 正文
商务部支起第一批“灾区帐篷商店”
2008-06-02 11:49 文章来源: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5月29日下午,商务部第一批605顶用于搭建商店的帐篷交付给承办企业。这批帐篷将陆续运抵都江堰、彭州、什邡、理县和绵竹等地开始营业。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介绍,为了恢复灾区商业网点,保障市场供应,商务部将在灾民集中安置点和人群居住相对集中的乡村建设2000个“灾区帐篷商店”。由四川本地的大型流通企业进行经营。商务部要求这些经营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保证商品质量,平价经营。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对这些经营企业的配送成本予以一定补贴。
29日晚,最早一批30顶帐篷将由四川省老邻居有限责任公司在彭州搭建起来,并开始经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商务部抗震救灾生产恢复组召开全体会议部署灾区商业网点恢复经营工作
2008-05-29 21:32
第二批流动售货车到达灾区部分车辆已开始运营
2008-05-29 19:43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05-29 14: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公告实施
2008-05-29 09:15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2008-05-28 19:08
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积极抗震救灾
2008-05-28 17:27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
2008-05-28 16:47
成都龙泉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实际行动保供应助灾区
2008-05-28 16:23
绵阳高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参与抗灾自救和应急保供
2008-05-28 16:14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建设临时商业网点
2008-05-28 09:2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