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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典当行典当总额比上年增长40%
2007-02-28 13:49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6年,全国典当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典当行总量增加,规模扩大。救急解难,拾遗补缺,便利融资的传统优势功能继续彰显;创新理念,优化服务,完善内控,提升形象等工作逐步深入。

  典当业迅速发展。典当作为特殊工商企业,其融资、仓储和商品流通等属性。顺应了当前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同时也吸引了信誉好、实力强、资产优的企业和投资者进入。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有典当行2494家,累计注册资本246亿元。2005年以来新增典当行户均注册资本1265万元。

  典当业务大幅增长。《典当管理办法》降低了典当综合费率上限,减轻了当户的负担,兼顾了社会公平。全行业抓住这一发展机遇,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硬件设施,创新业务品种,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度。2006年已营业的2052户典当行典当总额960亿元,比上年增长40%。

  中小企业成为典当主要服务对象。中小企业创业发展阶段对短期融资的需求为典当业的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典当服务“随时、随地、随客”,高效便利的操作流程,方便了中小客户尽早获得短期周转资金。2006年,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当业务超过了典当总额的一半,当金多用于盘活存量资产、应急货款、创业基金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涉及房产、建筑装潢、机械加工、服装加工、流动贸易、商业服务、餐饮娱乐及高科技等近50余种行业,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经营,维护了社会稳定。

  企业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典当管理办法》放宽了典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2006年底,全国共有分支机构134个,初步形成一批具有特色服务、专业分工、连锁经营、管理创新的品牌典当行。这些品牌企业不但稳定了一批中高端客户群,还承担了正确引导客户理性典当的社会责任,避免了因典当炒股等不理性行为带来的风险。品牌企业的涌现带动了整个典当行业经营水平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区域经济发展助推典当业。典当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个私经济活跃程度密切相关,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大省的典当资金周转期和典当总额均大大优于同样资本规模的内地省份。以浙江为例,2006年,浙江省95家典当企业累计注册资本11亿元,户均注册资本1158万元,全年实现典当总额152亿元,占全国的16%,上缴税收5750万元,绝当率1‰。

  监管体系日趋完善。针对典当作为特殊工商企业的定位,商务部坚持“先规范,后发展,重监管”的思路,联合公安部门颁布了《典当管理办法》,建立了典当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开展了典当风险防范和监管机制研究,推进了典当从业人员培训及执业资格工作;各级商务部门及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实践中协调配合,强化监管,形成合力;行业协会积极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开展行业诚信承诺,主动营造公平竞争,规范经营,和谐发展的典当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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