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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典当行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2007-06-11 14:12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4号)下发后,大部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督促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截止6月10日,山西、内蒙古、大连、黑龙江、浙江、福建、厦门、江西、青岛、河南、深圳、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青海、新疆兵团等17个省(区、市)已按时完成2006年报及2007年一季度网上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5号)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审报告及季报的省份将暂缓开展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请有关省市抓紧部署,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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