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部省联席会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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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9-28 09:01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第一条 根据《商务部关于安徽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意见的批复》(商建函[2005]380号),建立部省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部省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商务部分管部领导,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分管副司长及外贸司等其他司局负责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安徽省商务厅厅长、分管副厅长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部省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安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情况汇报,就试点工作进行沟通,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以形成工作方案或会议纪要等方式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部省联席会议每年在北京或安徽至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商务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商定。
第五条 部省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办公室,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安徽省商务厅组成。
第六条 联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商务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之间的日常信息沟通和联络;承担部省联席会议议题收集、工作方案起草、会议纪要整理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检查督办等工作;就试点具体课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交流沟通情况,研究并推动解决问题;编印试点工作简报,通报试点进展情况。
第七条 联络办公室召开有关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等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在联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加强对安徽试点的政策支持,帮助安徽落实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市场标准化改造、农产品连锁经营、农产品出口等方面的支持政策;(2)加强对安徽试点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咨询,指导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的申报,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3)指导并帮助做好安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及时到位;(4)组织开展安徽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安徽试点经验;(5)加强与安徽省商务厅的日常信息交流,在市场建设司网站上链接安徽省商务厅网站的试点专栏,宣传安徽试点工作;(6)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安徽省商务厅在联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贯彻落实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方面的鼓励政策,研究制订并协调落实有关财政、税收、信贷、工商、交通及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安徽试点政策;(2)组织全省试点县(市、区)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查核实后,上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3)指导督促各试点县(市、区)和试点企业制订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实施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商务部报告试点进展情况;(5)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安徽农村市场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研究提出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及时向商务部反映;(6)加强与商务部的日常信息沟通,定期向商务部报送试点信息简报,并在安徽省商务厅网站建立"安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专栏,链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网站,推动信息及时交流与共享;(7)完成安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报经双方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