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已在我国正式实施 |
|
| 2005-01-17 16:24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提出并归口的检验检疫行业系列标准SN/T1443.1-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 SN/T1443.2-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已由国家质检总局于2004年6月1日批准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
该系列标准在食品行业的有效实施将显著提高我国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改善我国食品的安全状况,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提高我国食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中表述的HACCP原理及其应用体系为核心,融入所需的管理体系要素,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和特点,汲取了国内外食品卫生管理和HACCP实施的经验,与CAC提出的HACCP应用体系完全相容。该标准提出并遵循了食品安全管理原则,将消费者食用安全作为建立与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注焦点,重点强调对食品链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进行过程、系统化和可追溯性控制,最终产品的检验仅是辅助或验证的手段。标准根据食品危害的产生机理,系统地规定了对危害进行识别、评估、预防或控制和监视、评价、防范的要求,对HACCP前提计划、HACCP计划和HACCP后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食品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首次规范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能力、教育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审核经历等方面的要求,标准包括了审核原则、审核方案管理等内容,为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审核报告编制、审核的后续活动、认证后的监督管理等审核活动提供了指南。
该系列标准注重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相结合,考虑了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其发布与实施对于全面推动我国食品企业建立一套先进的、科学的、符合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