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曲靖市老旧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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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07 09:10 文章来源:云南省经委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曲靖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管理,加大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整顿力度,企业不断改进、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工作,有效遏制了非法收购(拆解)行为,使全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有序开展;市经委、市财政局认真及时完成了报废汽车更新补贴的发放工作,使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有力的推动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
一、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情况
2006年共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213辆,与上年相比下降7%。其中:载重车169辆、客车535辆、吉普车105辆、轿车197辆,摩托车187辆、其它车型18辆。
2007年1~6月共回收报废汽车573辆,比上年增长42.89%。其中:轿车86辆,19座以上大客车122辆,载重车50辆,吉普车56辆,摩托车5辆,其它车2辆。回收的报废汽车均在公安交警的监督下解体,五大总成全部作了破坏性解体,解体前后均全部拍照存档,公安车管部门监销人员监销后签字认可才给予办理销户手续,全部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和《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实施细则》颁布后,曲靖市及时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307号令通告500份,张贴各县(市)区、乡镇,并在曲靖、沾益举办废旧金属回收站点培训班,对307号令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印发小册子500本发放有关回收站点进行宣传发放。二是依法行政。市经委、公安、工商、规费、农业等部门,按照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对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近几年没有出台过任何与国家、省相抵触的政策和规定,没有违法设定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禁止性事项。三是建立健全机构。为更好地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全市汽车更新工作,2004年调整充实了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新的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机局、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助理李京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资源处,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副主任樊毅担任,资源处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老旧汽车更新工作也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从组织上予以保障。按照省经委关于设立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的规定,全市除沾益、马龙外,县(区、市)共设立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地、回收网点7个,极大的方便了车主交车。
三、完善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了报废汽车在交警车管部门的监督下集中解体制度,严防“整车销售”、“五大总成”流入社会及空开回收证明等违法事件,近几年未发现“整车销售”、“五大总成”流入社会及空开回收证明的事件发生。二是市经委与曲靖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一起建立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307号令要求,每年组织做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年度检审工作、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三是按照省老旧汽车更新办的安排和要求,完成了对州、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交叉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四是公安交警、工商、交通、农业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防止报废汽车流入社会。
四、加大市场监督管理
2005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2006年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及开展专项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拼装车、报废机动车、走私进口汽车及切割件通告》(2006年1号通告),同时成立了无牌无证机动车、拼装车、报废车、走私进口车及切割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市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办公室。公安、工商、交警、规费、运政、农机、回收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出动车辆2000多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0多人次,检查无牌无证车725辆(曲靖41辆、马龙10辆、富源90辆、宣威233辆、会泽91辆、陆良7辆、师宗 253辆),报废车174辆(沾益6辆、富源7辆、宣威10辆、会泽125辆、陆良20辆、师宗12辆)。这次整治行动是曲靖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规模高、声势大、行动面广的专项整治行动。2007年1-6月市场清理整顿共8次,没收报废车15辆,共24.5吨。
在市政府、市整规办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曲靖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也将由政府制定出台下发,这将有力地推动全市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工作。
五、积极做好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根据有关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文件要求,市经委及时与市财政局研究,确定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办理地点及负责部门并及时上报省经委。采取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和《曲靖日报》向全社会公告、委托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通知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等多种形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其中符合车辆补贴范围的99辆,发放补贴金额39.5万元,完成应发放的100%,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六、加强领导、沟通和协调
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公室职责和各部门职责,建立了部门间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和协调。按照《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学校及其他单位,需要报废汽车作为教具等特殊使用,认真严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向省经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落实。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中,遇到政策界限不清和尺度不好把握的及时向省经委反映,争取尽快解决和答复,已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制度。
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政策性强,衔接工作难度较大,任务也十分繁重;二是报废汽车回收有章不循的个别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一些隐蔽的、游击式的回收拆解活动仍然不断,有的以修理为名非法收购报废车进行拆解拼装;四是对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配合不够;五是企业报废车的拆解仍未改变手工机械的传统模式,科技含量低,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六是一些车主不按国家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擅自出售、拆解报废汽车的情况时有发生。
八、继续做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坚持依法行政,防止整车及“五大总成”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重点与市财政局做好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三是建立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老旧汽车更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四是科学制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我市企业数量和规模;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网络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网络体系。使曲靖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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