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构建和谐商业环境--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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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9 14:16 文章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北京市商务局
(2007年8月)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北京市开展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构建和谐商业环境的情况。2006年9月、10月,商务部等五部委先后颁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市商务部门狠抓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广大商业零售企业贯彻执行,两个《办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在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构建和谐商业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市落实两个《办法》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和公平交易行为,促进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商业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北京市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商业零售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布署工作
2006年12月7日、25日,王岐山市长先后两次对企业促销行为问题作出批示。陆昊副市长批示我市商务局,要求考虑如何防止由于特价促销带来的重大隐患,对近来已出现多次因促销带来店内安全和影响周边交通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要求我局商公安、交通、安监等到部门提出具体控制措施;考虑如何落实我市促销规范中有关返券规定,并与工商局研究“黄牛”问题;关注元旦前后商场返券促销中的问题,把贯彻落实“促销规范”作为大问题和挑战来考虑。
2007年1月30日,王岐山市长和陆昊副市长针对中纪委副书记马駇同志在市纪委第十次全会上的讲话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2007年2月7日,陆昊副市长专门召集我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市法制办主管副主任,在分析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政府不提倡返券促销方式,并就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等问题做深层次的再分析、再研究。
(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促销长效机制
自2006年11月起,我们会同市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讨,研究制定《北京市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征求了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商业零售企业,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并于2007年3月30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自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倡导诚信兴商环境
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多家媒体,以及《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北京十几家主流媒体纷纷对我市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进行了报道,倡导诚信兴商。据不完全统计,电视台、电台各频道,各平面媒体报道近百条次。
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协会和零售企业均对两个《办法》的相关培训下了苦功。如宣武区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宣武分局、工商宣武分局等部门联合为企业培训《实施细则》,区域内13家规模以上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部门经理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全部合格。北京华联商厦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办法》,领会吃透《办法》精神,对照《办法》,自纠了上百个问题。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将《实施细则》及文件的重点发放至各个部门组织学习,邀请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2007年4月组织全员1000余人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要再行补课,直至考试合格。
(四)规范企业促销行为,提倡明折明扣促销方式
2006年以来,北京市王岐山市长和主管副市长陆昊同志针对我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的问题多次做出批示。陆昊市长专门召集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会议,结合“办法”的实施,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政府不提倡返券促销方式,对如何加强市场监管等问题做了深层次的分析、研究。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针对我市个别零售企业在返券促销活动中存在的问题,2007年1月5日,我们首次明确表示: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提倡返券促销,特别严禁搞虚构价格的返券促销活动。1月8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的通知》,从规范诚信促销、组织文明促销、加强安全促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1月15日,我局主要领导在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系列节目直播间,进一步表明了市商务局在维护首都市场秩序,规范企业促销行为等方面将采取的措施。
(五)加大联合查处力度,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我市商务、价格、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零售商促销行为和在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在今年元旦前后,我局依据两个《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和在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对个别企业促销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针对“五一”黄金周,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零售商促销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加强对零售商促销行为的监督检查,宣武区商务局会同区发改委、工商宣武分局、公安宣武分局对区内部分零售企业规范促销行为进行联合检查,累计检查门店102个。海淀区从4月24日至5月4日区商务局共出动80余人次对近40家重点商业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促销和安全检查。据统计,从4月24日至5月25日,全市各相关部门共出动500多人次进行企业促销行为检查,累计检查门店200多家,对治理市场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提示、警示作用。
为规范零售企业的进货交易行为,遏制零售企业滥收费、拖欠货款的现象,创建和谐商业环境,我们继续推广使用《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个别连锁超市供应商关系紧张的问题,积极协调了部分零售商与部分供货商之间的关系,解决占压货款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市商务局执法部门上半年,共出动上百人次,执法检查了30多家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和个别拖欠货款的企业。在2006年11月召开的“2006中小流通企业服务年会”上专门邀请零售商和供应商对“如何创建和谐零供关系”进行了探讨。
(六)推行网上电子结算,缓解零供紧张关系
2006年,我们对连锁超市企业网上结账系统运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共调查了20家内、外资企业。其中:超市企业17家,供应商2家,百货店1家。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了解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行零售商、供应商利用电子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电子结算方式,减少结账过程中的中间环节。目前,我市燕莎商城、翠微大厦等大型商场开通了网上结算系统;京客隆、美廉美、华普超市、物美集团大卖场等连锁企业全部或部分实现网上对账、结账。通过推广应用网上电子结算方式,简化了零售商与供应商对账、结账手续,缩短了账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的矛盾。
(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继续强化行业自律
我市积极发挥协会的服务、监督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如,北京市宣武区商业联合会,在全区商业零售企业中开展“诚信促销文明杯”竞赛活动,区内的百货商场、连锁超市、大卖场、家电、通讯专营店、购物中心等商业零售企业都参加,重点对商业零售企业在“春节”、“五一”、“十一”三个黄金周和店庆等大型促销活动的经营行为,通过企业自行申报、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征集各方面评议意见,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在网上、报纸公示评议结果。
市商联会供应商专业委员会还建立了供货商与零售商的沟通平台,引导供应商关注企业经营情况,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引导供应商与零售企业依照《办法》签订合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经营风险。
二、主要成效
通过贯彻落实两个《办法》,以及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对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诚信经商意识普遍增强
在商业进货交易活动中,供应商与零售企业能够依法签订书面合同,重视公平与诚信,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的意识和自觉性显著提高。同时,零售商诚信促销的自觉性也进一步增强,2006年12月29日,我市有8家金鼎百货店联合发出了诚信促销倡议书,郑重承诺诚信经营,规范促销行为;2007年1月16日,被商务部授予金鼎百货店荣誉称号的35家百货店的负责人在北京联合发布诚信促销宣言;2007年1月18日,又有47家达标百货店,联合发出诚信促销承诺书,引导广大商业零售企业进一步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
(二)企业促销行为日渐规范
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市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环境得到改善,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是零售商基本摒弃返券促销。我市首次明确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提倡返券促销,特别严禁搞虚构价格的返券促销活动,各大中型商场自觉响应政府号召,已不采取返券方式促销,采取了明折明扣的促销形式,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二是促销明示更加具体和明确。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重视了价格管理,做到了店内价签统一、醒目、内容齐全,货签对位;按照“办法”将促销活动的主题和期限、促销方式和规则、促销商品的范围等,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进行明示。
三是促销方式多元化。市场促销形式多样,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的意识有了新的提高,文化促销,服务促销、时尚促销逐渐成为主流。如北京各大百货商场在今年春节期间纷纷举办“与时尚共舞”、“浪漫五月”,既倡导了时尚健康的消费理念,又弘扬了传统文化,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三)零供交易关系有所好转
《办法》颁布后,我市由商务局牵头,会同工商、公安、国税、地税、发改等部门共同制定联席工作制度,建立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依法联合查处违背《办法》的不规范行为,零售商拖欠供应商货款、不合理收费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零供关系有所好转。
许多零售商积极实践探索,创新工作方式,致力于零供关系的改善。百货大楼按照ISO9001、9002的要求设计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了综合管理体系,要求各采购部与所有供应商签订廉政合同,进一步明确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的内容及标准,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京客隆超市加大对商品采购制度和环节的管理,实行了采、配、销三分离,把住每一道关口;翠微大厦等单位建立礼品登记上交制度,通过建立总经理来访接待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收群众和供应商的监督。
(四)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凸显
市商联会供应商专业委员会建立了供货商与零售商的沟通平台,开展“诚信促销文明杯”竞赛活动,发布公平竞争、诚信促销的倡议书,重申商业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号召商业企业诚信促销,明示各项服务价格,坚决反对虚构原价后的返券、打折促销,尊重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和选择权,为落实两个《办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社会零售总额继续攀升
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有效地规范了零售商的促销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刺激消费和创建和谐商业环境起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07年春节七天,北京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其中36家百货店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8.4%,最高达30%。在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北京消费市场繁荣活跃。节日7天,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6%。据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对本市134个企业2464家店铺抽样调查显示,节日期间百货商场同比增长12.0%,超市同比增长8.6%,餐饮同比增长20.5%,专业、专卖店同比增长24.8%。
在销售额在不断攀升的同时,投诉率大幅下降,据反映,北京市零售业在节假日促销期间,消费者对商场不规范促销投诉为零。
上述工作,得到了中纪委副书记马馬文同志的充分肯定。2007年2月28日,马馬文同志在《北京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北京市商务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整顿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春节首都市场呈现出供销两旺的繁荣景象、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为迎接奥运创造了良好氛围。作为北京市民,我听到很多好的反映,深感欣慰。希望再接再厉,加强政府引导、依法规范、行业自律和民主监督,不断优化市场环境,使之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百姓满意的名片”。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诚信兴商”的理念
继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两个《办法》和《细则》,倡导依法促销、诚信兴商、文明兴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秩序,及时总结经验并予以推广,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并予以曝光和揭露。
(二)推进社会信用体建设,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解决零供矛盾的治本之策。可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探讨科学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奖惩机制,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商务环境。同时科学选择评价指标,广泛获取关键数据,合理选择信息披露方式,建立零售企业风险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
(三)进一步规范企业促销行为,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规范诚信促销。借鉴国际惯例,进一步对促销的时间和次数、促销的幅度、正常营业时间及促销公示和备案制度进行规范,加强经营自律。二是组织文明促销。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文明促销活动,营造健康、舒适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安全促销。制定促销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交通疏导工作预案、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四是进一步加大治理和打击“黄牛”的力度。目前,为依法维护商业零售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我局正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治理和打击“黄牛”的专项行动。
(四)加强风险管理与教育,进一步促进公平交易秩序
继续推进零售商、供应商双方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对零售商超期占压供应商货款等违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对零售商、供应商进行风险防范的指导。加强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管,将适时研究制定《北京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商贸领域的特许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对商业欺诈、违规促销、占压货款、隐型交易等干扰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力度。
(五)进一步倡导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平台作用
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商业信用档案,发挥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合法经营。鼓励供应商提升组织化程度,通过供应商组织或行业协会的协调,避免同业之间一味压价的低层次恶性竞争;引导建立协会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流对话机制,提高供应商的谈判地位和力量;继续发挥供应商协会组织在数据统计、市场监督、信息披露、行业预警、法律援助等方面优势,协助供就商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
(六)制订政策加强引导,鼓励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体系
作为现代化的物流技术体系和经营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追求的是市场产供销各方紧密协调,和谐运作,通过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转,减少库存、损耗等成本支出,提高利润率,各节点企业之间建立稳固的战略联盟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因此,政府加强引导,鼓励零售商转换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思维,宣传供应链管理思想,推广条码、EDI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制订一定的激励扶持政策,发展一批供应链应用成熟,零供关系和谐的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再大规模推广应用供应链管理,为零供矛盾的化解提供新思路、新途径。
同志们,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构建和谐商业环境是商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首都流通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努力,为迎接08年奥运会树立首都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为国内外宾客营造优美、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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