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商务局、二手车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进一步加强全省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保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省商务厅与省旧机动车流通协会拟对全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交易主体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经纪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和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
二、检查内容:
1.企业注册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条件;
2.二手车交易是否符合条件,交易程序是否规范;
3.二手车交易档案管理情况;
4.二手车交易信息报送情况;
5.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6.各省辖市商务局对二手车流通工作管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2006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提前电话通知)
四、检查方式:听汇报与看现场看材料相结合。省商务厅会同省旧机动车流通协会分3个组(每组3—4人)分头对省辖市二手车流通工作进行检查。
请各省辖市商务局和二手车相关企业认真做好准备。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