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江苏、内蒙古、辽宁、河南、海南、新疆等7省(区)全部完成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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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23 16:14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截至目前,浙江、江苏、内蒙古、辽宁、河南、海南、新疆等7省(区)已全部完成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其中,浙江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展最快,全省9个地级城市已有8个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经当地政府批准颁布实施。江苏省12个地级城市中已有3个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己经当地政府批准颁布实施,另外9个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已于2005年上报政府待批准。 内蒙古自治区6个地级城市中已有4个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由当地政府批准颁布实施或已上报政府待批准。辽宁省13个地级城市中已有9个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由当地政府批准颁布实施或已上报政府待批准。河南省16个地级城市中已有6个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由当地政府批准颁布实施或已上报政府待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