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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改造基础设施 福建省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
2006-06-21 09:17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近年来,福建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亿元以上市场逐年增加。2004年底,全省各类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共64个,年交易额达209亿元。2005年,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0号)后,福建省经贸委对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2005年5月,福建省经贸委会同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印发《福建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意见》,建立了福建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决定用三年时间培育6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40个。实施意见要求各设区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市场进行跟踪指导。
  二、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各地将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计划,分解任务,强化责任。一些地方组织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对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国家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福建省古田食用菌批发市场是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食用菌专业批发市场,2005年食用菌交易量达2万多吨,交易额突破8亿元。古田县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并针对市场现有情况逐项制订达标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目前福建省各地已向省经贸委推荐了16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三、投入专项资金,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为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配合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升级工作,省级财政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入,支持一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市场信息服务、增加检验检测、统一结算等服务功能。2005年福州市亚峰蔬菜批发市场投资200多万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有效解决了蔬菜、水果农残检测问题。泉州市投资300多万元,建立市、县、乡村信息服务中心20个,信息服务站200多个,信息服务点300多个,定期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指导农民生产、加工和销售。目前,为进一步发挥福建对台贸易区位优势,扩大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福建省加快了福州、厦门、泉州和漳州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计划将沿海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海峡两岸农产品中转基地,发挥其商流、物流的双向辐射功能。
四、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商品台帐、索证索票、畜禽产品检疫证公示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猪、牛羊实行定点屠宰。全省主要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县以上城区主要集贸市场、生鲜超市都建立了农残快速检测点,每天对上市蔬菜、水果进行抽检,药残、重金属、有机样品处理等检验处理功能,涵盖了蔬果、水产品、家禽及豆制品等农产品。二是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截至2005年底,全省通过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基地479个,通过以上三种认证的产品886个,产地监控面积21万公顷,产品产量470多万吨。其中农业“三品”认证茶叶实物总量1.6万吨,蔬菜实物总量45.5,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2.7%、4.1%;无公害生猪年出栏323万头,占全省比重达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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