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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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08 15:16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关于报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商建标[200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5年4月,商务部、农业部、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0号)后,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目前有的省市已上报了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推荐材料,但是,也存在工作进展参差不一等问题。因此,商务部等四部门拟在2006年3月份联合召开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这次会议的准备工作,请你们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省(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体情况,包括数量、类型、投资主体、交易额、交易量等,并填写《××省(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当地政府是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了相应扶持政策和措施;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建议。
四、组织本省(市、区)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填报《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请你们将上述材料于2006年2月16日前报我司标准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jsbiaozhunchu@mofcom.gov.cn。为了避免垃圾邮件干扰工作,请将邮件主题确定为“××省(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材料”(否则将被拒收)。
联系人: 李刚 李党会
电 话:010-85226395 85226397
传 真:010-65121070
电子邮箱:jsbiaozhunchu@mofcom.gov.cn
附件:1. ××省(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汇总表
2. 附件2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采集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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