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
主页
>
双百市场工程
>
双百市场工程综合信息
> 正文
“双百市场工程”申报工作已经结束
2006-07-05 14:23 文章来源:
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按照《商务部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42号)和《关于推荐“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商建标函[2006]184号)精神,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质检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的推荐工作,并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对拟批准申报的市场进行综合评估和严格认定。截至2006年6月26日,北京、河北、内蒙古、青岛等36个省(区、市)已向商务部报送了“双百市场工程”相关材料。尚未报送申报材料的省份只有广东省。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