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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报送情况通报
2006-06-12 13:23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按照《商务部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42号)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申报工作。截至2006年6月9日,北京、河北、内蒙古、青岛等35个省(区、市)已向商务部报送了“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申报材料,尚未报送申报材料的省份是:广东、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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