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荆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验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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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1 16:43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据湖北省商务厅消息:为确保农家店建设质量,使农家店建设及验收评审有据可依,依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技术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技术规范》的规定,湖北省荆门市商务局在征求县(市)区商务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荆门市生活资料农家店建设与改造验收实施细则》和《荆门市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验收实施细则》
《细则》分为四个验收大项,即经营环境、经营规模、经营设施和经营管理。生活资料农家店共计42个验收项目、农资农家店共计37个验收项目,标准分都为100分,80分以上为验收合格。验收中,扣分不超底,奖励分不封顶。
《细则》实施必须坚持一票否决权,即农家店营业面积和配送率有一项达不到标准的不能参加验收。
为了提高农家店的建设质量,荆门市商务局将项目支持资金改为项目奖励资金,把企业对农家店的投入和建店质量融入验收的细则中,再以奖励资金的形式发放给企业,即将国家、省、市、县的项目支持资金的总和按标准分100分计算分值,将验收合格的每个农家店所得的分数乘于分值,就是该店所得到的支持资金。
附件:1、湖北省荆门市生活资料农家店建设与改造验收细则
2、湖北省荆门市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验收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