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两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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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17 13:49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办发1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做好“万村千乡”中期评估。按照《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的通知》(商建函〔2009〕7号)要求,于2009年8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将评估采取的措施和本地区“万村千乡”总体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进展中期评估表》报送我司。
二是统计上报上半年“万村千乡”建设情况。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要求,认真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表》,将今年上半年“万村千乡”建设情况于7月30日前报送我司。各地以后每月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上报各月进展情况,我司将在系统上每月公布各地上报情况和进度。
以上所需填写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请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网站上下载。
特此通知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进展中期评估表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