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  综合信息 >  正文

房爱卿部长助理考察河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9-05-27 14:44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5月20日-21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在河南省调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情况,并与宋璇涛副省长就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交换了意见。房助理先在座谈会上听取了河南省商务厅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汇报和建议,后深入郑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南曹店、祭城店和焦作市泰和日用品配送中心考察了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经营情况。河南省商务厅、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陈德铭部长视察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9-05-20 09:02
陕西省商务厅认真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2009-05-07 17:59
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的通知    2009-04-14 12:07
商务部财政部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9-04-13 17:31
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    2009-04-13 17:03
湖南省商务厅与湖南省邮政公司利用邮政资源共同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9-04-10 14:12
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又作新批示    2009-03-31 10:54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惠及甘肃省甘南自治州藏区群众    2009-03-10 14:21
成都市新都区积极打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示范店    2009-02-24 15:20
辽宁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拓农村消费新局面    2009-02-24 11:3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