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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务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加强邮政、金融服务 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谅解备忘录》的通知
2008-06-02 15:47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发布文号】中国邮政[2008]220号
【发布日期】2008-05-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于2008年4月26日-28日在湖北武汉召开。其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商务部签署《加强邮政、金融服务 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现将该《谅解备忘录》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谅解备忘录》是集团公司刘安东总经理与商务部负责同志共同倡导签署的,是政企分开后集团公司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签署的第一份框架性协议,对于进一步加强邮政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提升邮政企业形象、促进邮政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邮政企业一定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谅解备忘录》确定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贯彻落实
  各省(区、市)邮政公司要充分利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商务部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契机,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邮政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争取进一步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谅解备忘录》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并与当地商务部门共同签署或下发。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4个试点省邮政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分行要逐一走访商务部确定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了解其金融、物流、商函、电子商务等服务需求,研究符合本省实际的合作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国提供成熟经验。
  三、做好金融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认真落实《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要求,把三年提供100亿元授信额度作为服务“三农”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通过为具有明确贷款需求且符合授信条件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并为拓展农村服务领域积累经验。各地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报告。
  四、加强督查协调
  集团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在加强邮政企业与代配送企业的合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建立邮政企业与生产企业的采购联盟等方面得到商务部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集团公司也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跟踪了解并定期通报各地贯彻落实《谅解备忘录》的情况。各地要加强相关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推进《谅解备忘录》的落实。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附件:商务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加强邮政、金融服务 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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