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发布 >  政策 >  正文

商务部要求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2009-02-13 10:51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通知指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促进农村长期繁荣、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步增效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负面影响加深、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冲击加重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下发了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村;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通知提出,各地要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9年新建和改造15万家农家店和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进一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提高网络配送能力,将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打造工商联手的平台,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期评估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区农家店发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经济发达地区在发展农家店的同时,可积极探索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略发达地区在乡村发展好连锁农家店;欠发达地区可以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农家店;不发达地区先进行单体店建设改造,条件具备时,再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通知要求,要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一是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二是培育“农超对接”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建设农产品直采基地和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冷链系统及物流配送中心。三是促进“农超对接”基地品牌化经营,提升基地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产品基地农民培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四是加速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衔接产销,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
  通知提出,要做好重要农产品国内市场和进出口调控工作。继续加强生猪及猪肉市场监测与调控,推进“东桑西移”工程,做好蚕茧生产流通工作。扩大传统优势农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出口,加大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力度,把握好农产品进出口时机和节奏,健全高效灵活的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简化外商投资农业项目的审批内容、程序和环节,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通知强调,要扎实做好家电下乡的推广工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做好家电下乡售后服务。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强化农村生猪屠宰管理, 严格执行农村地区酒类流通追溯制度, 净化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村地区消费安全。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2009-02-12 16:34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农村市场情况的紧急通知    2009-01-24 13:5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关于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的通知    2009-01-20 16:52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22号 《SPA经营技术规范》等18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2008-12-31 15:0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促销扩大消费的通知    2008-12-31 10:2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2008-12-29 15:49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02号 《纺织服装专业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等13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2008-12-11 14:28
包头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    2008-11-27 11:3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典当业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的通知    2008-11-14 16:34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2008-11-10 11: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