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发布 >  政策 >  正文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2008-05-20 14:37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建发[2008]145号
【发布日期】2008-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农产品和农资流通在促进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和稳定市场方面的重要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
  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是顺利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所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认清当前农业和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和粮食工作的重要性,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抓流通、促生产、保供应”为主线,采取多种积极措施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各类农产品和农资的供应,将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农产品产销衔接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产品经营企业与农产品生产者进行对接,指导农户按照市场需求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产品供应。积极推进鲜活农产品从产地直接与超市对接的“农超对接”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到生产基地采购鲜活农产品。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充分利用乡村农家店经营网络收购地产农产品到城市销售,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支持“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改善经营环境和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在联接产销、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的主体作用。
  三、着力稳定农资市场供应
  全面落实《商务部 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春耕商品供应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50号)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组织货源,净化流通渠道,努力稳定价格,全力做好农资稳定供应工作。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测,跟踪分析农资价格变化,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引导。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资流通成本,防止农资在流通过程中不合理涨价。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承办企业和农资农家店的作用,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积极备货、敞开供应,树正牌、售正货。
  四、严格落实粮食、植物油、化肥进出口政策
  密切关注粮油国内外供求形势和市场变化情况,配合国家宏观调控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粮食出口,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配合与联系,鼓励企业把握时机,适当增加国内紧缺品种进口;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植物油进口企业备案,加快植物油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协调质检、海关等部门为企业扩大紧缺品种进口提供便利。加强对化肥出口的监测分析,及时报告严格控制化肥出口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五、不断强化重要农产品储备工作
  建立健全储备肉制度,已经建立储备制度的地区增加储备品种,将储备规模扩大到满足本地区城镇居民7天消费量的标准;尚未建立储备的地区抓紧建立储备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增加小包装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作为政府储备的补充。根据《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和《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按照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应急储备与调控储备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储备商品管理。
  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强化与农业、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大对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产品的不法行为。建立农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完善农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辨假防劣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声明    2008-05-19 17:01
商务部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8-04-30 17:29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会见跨国采购洽谈会代表团    2008-04-30 17:25
商务部与中国移动共同开拓农村市场    2008-04-30 17:19
商务部与中国邮政共同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2008-04-30 16:52
商务部发布《中国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报告(2008年)》    2008-04-22 16:47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2008-04-11 17:00
商务部关于开展农产品流通成本调查的紧急通知    2008-03-27 16:4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查全国大型商业网点有关情况的通知    2008-03-24 14:06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2008-02-27 15:3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