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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农村市场节日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2-02 15:13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广大农民,尤其是灾区农民过上一个和谐、欢乐的春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配送网络优势,积极组织货源、扩大储备,切实做好农村市场节日商品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网络优势,保证农村市场,尤其是灾区农村市场节日商品供应。要积极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商品的采购力度,特别是加大米、面、油、肉、蔬菜、水果等节日必需品的采购力度。灾区商务主管部门还应加大灾区紧缺的保暖、照明和常用药品等商品的采购力度,确保重要商品不断档、不脱销。要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建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系统的作用,保证一定的商品库存,在抗灾救灾、保障农村市场节日供应中发挥主渠道作用。要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做好对农家店的商品配送工作,根据农村市场需要,组织货源,保证广大农民节日的需求。
  二、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村节日市场商品质量和价格稳定。要督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不随意涨价,不谋取不当利润,同时要发挥市场“蓄水池”作用,稳定市场价格。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特别是要加强食品类商品的管理,确保农民食品消费安全。
  三、扩大服务功能,用高质量服务让群众满意。要督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加强对农家店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农家店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要以充足和优质的商品、多功能和高水平的服务,在节日期间为广大农民创造一个顺心购物、安心消费的环境。
  四、树立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承办企业和农家店的促销活动,加强活动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农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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