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求《旧货品质鉴定 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 第1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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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05 11:41 市场建设司 |
为维护旧货交易秩序,规范旧货交易行为,防止商业欺诈,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确定旧货品质基准,我们起草了《旧货品质鉴定 通则》(征求意见稿)和《旧货品质鉴定 第1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征求意见稿)两个标准。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上述两个标准的意见,现将两个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您就标准中的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湛、陈素红
联系电话:01085226389 、85226388
传 真: 65129092
E-mail : wangzhan@chinacoop.gov.cn
jsnongcunchu@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05 年7月20日)
附件:
旧货品质鉴定 通则(征求意见稿)
旧货品质鉴定 第1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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