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取得成效 |
|
| 2009-08-18 15:37 文章来源: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在国家相关鼓励政策的推动下,2008年辽宁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成效显著。根据有关规定,共报废符合补贴条件的老旧汽车2065辆,同比增长1倍以上,预计可发放补贴资金2108万元,同比增长2倍以上。鼓励和引导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维护交通安全,拉动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奥运效应与高标准补贴加速城市公交更新。与往年不同,2008年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成为最大亮点,全省报废更新符合补贴规定城市公交车1049辆,预计可享受财政补贴资金达1574万元,同比增长3.3倍。奥运期间为美化城市环境,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等较大城市都实施了包括城市公交车在内的一系列改进举措。同时,国家继续对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实行鼓励政策,加速了城市公交车的报废更新。特别是沈阳市作为奥运协办城市,当年报废更新符合补贴规定的公交车812辆,可获补贴资金1218万元,占全省补贴资金的57.8%;抚顺市报废更新符合补贴规定的公交车211辆,同比增长3倍以上。
国家新政促进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客运车辆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2008年国家出台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报废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贴的鼓励政策,有力推动了农村老旧客运车辆的报废。全省报废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客运车213辆,可获补贴资金213万元,除葫芦岛市外,其他各市均有一定数量的农村客运车辆实施报废。
2009年,国家在调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又出台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必将进一步推动辽宁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产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