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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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21 14:55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温家宝总理2004年4月在《流通领域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容忽视》(国务院研究室送阅件总第1318号)上批示:“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也应合理规划,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文中提出:要抓紧制定和出台关于大型商业设施的法律和政府规章,抓紧制定商业网点建设规划,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
温家宝总理2004年5月在商务部《关于流通领域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报告》(商建呈[2004]24号)批示:“拟同意所提措施”。报告中提出:“(一)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二)建立大型商业设施建设监测系统。(三)凡不符合商业网点规划、没有市场前景的在建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应予缓建或停建;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项目,协调有关方面予以支持。”
吴仪副总理2002年10月在原国家经贸委的一份报告上批示,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吴仪副总理2004年8月在银监会的一份报告上批示,请商务部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商业网点建设。银监会的报告提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商业网点规划”,“推行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建设听证制度”。
吴仪副总理2005年4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引导流通设施建设有序发展。这里我想强调一点,商业网点规划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工作,而是一项必须做而且一定要抓紧做好的工作。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化水平,提高规划在执行中的权威性。一是要将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规划有机结合,将发展新型业态与改造传统商业有机结合,将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业的生存发展有机结合,合理安排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和发展速度。二是要切合本地实际,避免盲目攀比、贪大求洋。三是要突出以人为本,体现城市特色,坚持与环境协调发展。今年要力争完成大部分地级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县级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县、乡、镇、村商业网点建设,处理好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关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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