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品交易市场管理 >  商品交易市场政务公开 >  正文

常晓村司长在2007中国农产品批发行业年会上的讲话
2007-09-05 17:15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2007年9月5日)

各位代表、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2007中国农产品批发行业年会。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向本届年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与会的各位代表和各位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借此机会,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商务部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等有关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从无到有,目前已具备相当规模。截至2006年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共有4300家左右,其中亿元以上市场有1497家,成交额达9300亿元。近年来,在国家惠农利农政策的扶持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逐年增加,市场单体规模迅速扩大,涌现出一批辐射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006年,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数量增加了272个,全国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160亿元,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首;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2006年交易额达150亿元,北京市60%左右的蔬菜是由该市场供应的。
  
  二是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2006年1497家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专业市场有686家,占45%。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是全国最大的果菜专业批发市场,2006年交易额达150亿元。

  三是经营环境有很大改观。根据有关机构调查,2005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厅(棚)面积比2004年增加了82%,内设检测室数量增加了50%。

  四是配送功能逐步加强。目前,一些规模较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在积极拓展面向零售终端的配送业务,“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超市”等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

  五是对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福建、山东、海南、新疆等十几个省区建立了上百万亩生产基地,通过合同收购各地的优质农产品,使约20万农民受益,平均每户增收2000元。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流通和消费大国。2006年,粮食、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4.97亿吨、5.83亿吨、1.73亿吨、0.8亿吨和0.5亿吨。这些农产品有70%经过批发市场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增加就业、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也存在着基础设施差、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下,培育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对于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优势农产品营销水平,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双百市场工程”进展情况

  为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商务部于2006年启动了“双百市场工程”。在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市场和企业共同努力下,“双百市场工程”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效。

  (一)商务部采取的政策措施。2006年,商务部安排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标准化、现代化改造。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环保设施和仓储、配送等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冷链系统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推动农产品流通产业化和规模化。商务部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为试点单位提供融资便利并给予利率下浮优惠。

  为确保“双百市场工程”项目质量,商务部制定并印发了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下发了《关于加强2006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抓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还组织开发了“双百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2007年4月,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7年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决定继续对有关建设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同月,商务部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了“双百市场工程”现场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并为试点单位举行了授牌仪式。2007年6月,商务部组织“双百市场工程”试点单位参加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召开了“双百市场工程”政策信息发布会和部分特色农产品推介会。

  (二)“双百市场工程”进展情况。2007年上半年,商务部组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了对2006年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商务部核准的414个建设或改造项目,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有388个,其中批发市场项目236个,流通企业项目152个。去年11月,财政部已将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5亿元全额预拨至各省级财政部门。目前,各省级财政部门已合计向承办单位拨付补助资金4.73亿元,拨付比例达到95%。

  今年,商务部按照“巩固成果、适当调整、扶优扶强”以及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的原则,已在各省(区、市)推荐的137家市场和143家企业中,确定了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有实力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拟于近日下发项目核准文件。

  (三)“双百市场工程”取得的成效。2006年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额超过3000亿元,占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交易总额的1/3以上,累计带动新增就业81万人,其中直接就业人数为20万人。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006年食用农产品销售额达425亿元,新增销售额41亿元。“双百市场工程”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100亿元,其中贷款45亿元。2007年上半年,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超过1600亿元。

  “双百市场工程”实施以来,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央2007年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国务院2007年工作要点》也明确:要“加强农村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切实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问题,通过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促进农民增收”。2007年8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商务部薄熙来部长和北京市政府领导陪同下,视察了“双百市场工程”试点单位--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实地了解了农产品销售情况。

  “双百市场工程”是一项重大惠农利民工程,是商务部从流通领域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双百市场工程”实施时间虽然不长,但在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促进农民增收,以及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等方面已初见成效,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试点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经营环境得到改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兴一个市场,带一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农民”的效果更加明显。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在山东、河南等省市建立100多万亩蔬菜基地,带动近50万农户,平均每户年增收入1752元。“双百市场工程”在维护市场秩序、平抑物价、稳定人心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3月,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遭受了罕见的暴风雪袭击,试点单位千方百计组织蔬菜和肉类等农产品货源,确保了市场供应,得到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商务部将进一步推动“双百市场工程”。近期,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
  一是进一步深化“双百市场工程”试点。重点加强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直接向城市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终端配送农产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紧密联系,促进订单生产,建立并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系统、质量安全监控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安全监控、环保)等准公益性设施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等经营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主体,搞好产需衔接,推动农产品流通规模化和产业化。

  二是协调落实配套扶持政策。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继续采取投资补助与财政贴息相结合、以及全额预拨补助资金的方式,支持“双百市场工程”建设,目前已落实2007年度“双百市场工程”专项资金3亿元。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协调,帮助各地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继续对“双百市场工程”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并给予利率下浮优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协调有关部门,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落实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及用地方面的政策。协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三是搞好项目落实工作。督促项目承办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于年底前完成。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指导各地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引入科学评估机制,对各地验收合格项目进行抽查,对“双百市场工程”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估。
  
  根据《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及中央2007年1号文件精神,拟在2008-2010年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每年将200家左右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家左右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动,以及重点市场和企业示范带动,推动全国大中城市及主要产地、集散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升级改造,使农产品流通成本明显降低,流通环节损耗大幅减少;培育一批符合国家标准、面向国内外市场、现代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能够有效带动农产品出口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构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至2010年,使“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占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交易总额的50%以上,带动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提高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水平,使全国各大中城市居民普遍从“双百市场工程”中受益。

  三、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国际贸易的扩大,食品安全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0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7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目前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07年8月,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吴仪副总理亲自任组长,成员由商务部、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16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兼任。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有关部门已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8大任务、20个工作目标,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即: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其中,要求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要求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商务部十分重视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007年1月,发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增强基层商务工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对基层商务人员开展了19期农产品流通和质量安全培训,已培训了近3000人。此外,商务部还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建立了重点农产品市场联系制度,并正在组织起草《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近期,商务部将依据有关国家标准,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改善其经营环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维护农产品流通安全。

  同志们: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食品供应链上的重要一环,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商务部将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准公益性的流通基础设施,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希望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关市场和企业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尽快迈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预祝2007中国农产品批发行业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温家宝总理考察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2007-08-08 15:28
商务部在湖北省举办农产品市场流通及质量安全培训班    2007-07-31 15:26
宁夏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在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上受到广泛关注    2007-07-19 11:03
2007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上报情况通报    2007-06-26 08:23
姜增伟副部长会见法国家乐福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杜哲睿    2007-06-22 13:34
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在南京举行    2007-06-18 09:08
姜增伟副部长赴安徽考察农产品流通工作    2007-06-13 13:04
第三次通报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采购工作落实情况    2007-06-01 13:44
第二次通报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采购工作落实情况    2007-05-25 14:04
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采购工作落实情况通报    2007-05-22 11:0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5093678
传真:86-10-85093680
邮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