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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9-25 09:37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市商务局:
  中秋、国庆两节和自治区50周年大庆临近,为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节日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建字[2008]95号)要求,现就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节前,由各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工商、公安、物价、安监等部门对零售企业促销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商业零售企业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经营安全意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安全的购物环境,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秩序混乱、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的重点与内容
  (一)检查重点
  单店面积在30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
  (一)主要内容
  1、促销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零售企业是否科学预计和控制客流量,分别制订人员聚集疏散预案、商场周边交通疏导和人员伤害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预案是否上报各市商务、公安和消防等部门审查备案。
  2、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措施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促销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安全促销责任制;是否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促销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安全设施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消防设施、电力设施、燃气管道设施、电梯设施、营销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商场出入口、购物通道等是否畅通,卖场整体环境是否按《超市购物环境》标准(SB/T10400-2006)进行设计和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市商务局要切实加强节前促销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配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抓好节前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市商务局要认真研究《办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分析促销活动特点,建立规范促销定期监督检查机制,预防和杜绝安全故事发生。
  (三)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和教育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安全促销、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的零售企业予以宣传,对安全隐患多、措施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曝光。检查组可邀请新闻记者参加。
  近期,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公安、物价局、安监等相关部门对零售企业的促销安全进行抽查。请各市商务局将检查情况,于2008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报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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